简言之,就是记载了咸阳骊山禁苑内成年男子秦长青的信息。此人登记为私奴身份,面貌呈棕黄色,面型四方,约有七尺七(约合1.78米),十八岁,行为端正且无明显劣迹。言传上还表示对他个人财产情况了解不清。
简牍上的“传”部分主要包含基本信息,而“验”则是关于该个人的经历详情。
在秦朝,人们若无正当手续是不得随意迁移的,要想外出或搬迁,都需要向官方申请开具通行证,这就是“验”的内容:说明你是谁,从哪里来,又去向何处。如果没有这些文书,一个人在大秦是几乎寸步难行的。
验传这一制度是由商鞅推广执行的,然而他本人也是此制度的受害者之一。
当年,商鞅试图逃亡之际,在一家客舍住宿时因忘携带验传证明而被拒绝入住,甚至因此遭到举报,进而留下了“作茧自缚”这个典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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